按照《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》,结合《地方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》有关指标,经学院申报、医学教育研究所审核,研究决定,根据奖励办法和获批预算数,共核定48项教学工作成果,合计158.5万元。
现对奖励项目予以公示,名单如下。如有异议,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医学教育研究所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20日-24日。
联系人:丁老师,邮箱及电话:yjs@njmu.edu.cn,025-86869170。